2019甘肃泾川县城区学校选调专任教师81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科学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合理补充城区学校专任教师缺额,经汇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全县农村基层学校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为城区部分学校补充科任教师8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计划
1.县职教中心14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2名,英语2名,心理学1名,历史2名,思想政治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名。
2.城区初中6名。其中英语2名,化学2名,物理2名。
3.城区小学20名。其中语文7名,数学9名,英语4名。
4.城区幼儿园41名。
公开选调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1:2的学科,提请城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比例调整该学科公开选调计划。
二、选调范围
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正式教职工。尚未转正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服务期未满项目人员、县管科级干部及城区校(园)教职工不得参与公开选调。
三、报名条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师风良好,教学工作业绩突出,身体健康。
2.报考中小学(含职教中心)岗位年龄不限,报考幼儿园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中小学(含职教中心)岗位须具有五年以上教龄(2014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报考幼儿园岗位须具有三年以上教龄(2016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4.报考职教中心岗位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高级中学或中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报考范围为目前在中学工作的在职教师,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报考范围为目前在中小学工作的在职教师。
报考初中岗位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且目前在中学任教的在职教师。
报考小学岗位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且目前在中小学任教的在职教师。语文、数学岗位不限教师资格种类,英语岗位应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报考幼儿园岗位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或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资格,或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且目前在幼儿园任教的在职教职工。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以县教育局文件为准)。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近三年(2016-2019学年度)所任学科教学成绩有一次及以上处于全县末位的。
(2)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有一次及以上在70分以下的。
(3)因违纪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且仍在处分期的。
(4)本学年内因违纪违规被学校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本学年一学期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或请病、事假累计60天以上(产假除外)以及长期离岗人员。
四、选调办法及流程
(一)选调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教学能力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进行笔试,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各学科公选计划人数的2倍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评对象,再组织进行教学能力测评。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教学能力测评环节。
公开选调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教学能力测评×50%+加分项成绩”计算。其中加分项设置:
(1)综合奖类。2014年以来获得省、市、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教育教学综合奖励(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的分别按5分、3分、1.5分计入测评总得分。
(2)其它奖类。曾被省、市、县树立为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分别按3分、2分、1分计入测评总得分;被树立为省、市级农村骨干教师的,分别按2分、1分计入测评总得分。
(3)在梁河、黑河、红河山区学校连续工作10年以上者,在测评总得分中加2分。
(4)同一年获得的同一类奖项按最高级别计1次,不累计计分。加分项总得分最高计10分。
(二)选调流程
1.组织报名。(2019年7月29日至7月31日)
报名地点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泾川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申请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2)上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及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上交近期二吋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查,公示名单。(2019年8月1日至8月5日)
由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开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泾川县门户网站公示。
3.组织笔试。(2019年8月6日)
通过笔试成绩,按既定比例确定入围教学能力测评人员,在泾川县门户网站公示。
小学语文、数学学科教师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及时事政治、教育理论;其余科目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及时事政治、教育理论。
4.组织教学能力测评。(2019年8月10日)
中小学教师(含职中)教学能力测评形式为说课。对每个参选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口语表达、仪表仪态、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评,量化计分,10分钟内完成。采取100分制计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值的办法计算,末尾保留两位小数。
幼儿园教师教学能力测评形式分答辩与技能展示两部分。答辩考察测评对象的口语表达、仪表仪态、心理素质等,5分钟内完成;技能展示考察测评对象的专业功底,从音乐、美术、舞蹈中至少选两种,8分钟内展示完成。答辩及技能展示均采取100分制计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值的办法分别计算,末尾保留两位小数。教学能力测评成绩按“答辩成绩×30%+技能展示测评×70%”计算。
所有人员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均现场公布,并由参选人员签字确认。
5.审定公选结果,办理调动手续。(2019年8月12日至8月20日)
根据汇总后的综合成绩,按照各学科公开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成绩并列时,教学能力测评成绩高的优先选调。拟选调人员在泾川县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政府审定,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办理调动手续。选调的人员由县教育局按报考学科统一调配到相关校(园)任教。经本次公开选调的教师,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五、相关要求
选调工作在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成员单位派员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公开选调的教师,凡弄虚作假经查实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教师公开选调,情节严重的,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本人或参与者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调离原单位,同时追究参与作弊的单位负责人责任。
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9年7月25日
一、公开选调计划
1.县职教中心14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2名,英语2名,心理学1名,历史2名,思想政治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名。
2.城区初中6名。其中英语2名,化学2名,物理2名。
3.城区小学20名。其中语文7名,数学9名,英语4名。
4.城区幼儿园41名。
公开选调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1:2的学科,提请城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比例调整该学科公开选调计划。
二、选调范围
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正式教职工。尚未转正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服务期未满项目人员、县管科级干部及城区校(园)教职工不得参与公开选调。
三、报名条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师风良好,教学工作业绩突出,身体健康。
2.报考中小学(含职教中心)岗位年龄不限,报考幼儿园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中小学(含职教中心)岗位须具有五年以上教龄(2014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报考幼儿园岗位须具有三年以上教龄(2016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4.报考职教中心岗位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高级中学或中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报考范围为目前在中学工作的在职教师,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报考范围为目前在中小学工作的在职教师。
报考初中岗位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且目前在中学任教的在职教师。
报考小学岗位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且目前在中小学任教的在职教师。语文、数学岗位不限教师资格种类,英语岗位应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报考幼儿园岗位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或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资格,或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且目前在幼儿园任教的在职教职工。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以县教育局文件为准)。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近三年(2016-2019学年度)所任学科教学成绩有一次及以上处于全县末位的。
(2)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有一次及以上在70分以下的。
(3)因违纪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且仍在处分期的。
(4)本学年内因违纪违规被学校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本学年一学期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或请病、事假累计60天以上(产假除外)以及长期离岗人员。
四、选调办法及流程
(一)选调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教学能力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进行笔试,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各学科公选计划人数的2倍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评对象,再组织进行教学能力测评。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教学能力测评环节。
公开选调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教学能力测评×50%+加分项成绩”计算。其中加分项设置:
(1)综合奖类。2014年以来获得省、市、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教育教学综合奖励(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的分别按5分、3分、1.5分计入测评总得分。
(2)其它奖类。曾被省、市、县树立为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分别按3分、2分、1分计入测评总得分;被树立为省、市级农村骨干教师的,分别按2分、1分计入测评总得分。
(3)在梁河、黑河、红河山区学校连续工作10年以上者,在测评总得分中加2分。
(4)同一年获得的同一类奖项按最高级别计1次,不累计计分。加分项总得分最高计10分。
(二)选调流程
1.组织报名。(2019年7月29日至7月31日)
报名地点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泾川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申请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2)上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及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上交近期二吋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查,公示名单。(2019年8月1日至8月5日)
由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开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泾川县门户网站公示。
3.组织笔试。(2019年8月6日)
通过笔试成绩,按既定比例确定入围教学能力测评人员,在泾川县门户网站公示。
小学语文、数学学科教师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及时事政治、教育理论;其余科目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及时事政治、教育理论。
4.组织教学能力测评。(2019年8月10日)
中小学教师(含职中)教学能力测评形式为说课。对每个参选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口语表达、仪表仪态、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评,量化计分,10分钟内完成。采取100分制计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值的办法计算,末尾保留两位小数。
幼儿园教师教学能力测评形式分答辩与技能展示两部分。答辩考察测评对象的口语表达、仪表仪态、心理素质等,5分钟内完成;技能展示考察测评对象的专业功底,从音乐、美术、舞蹈中至少选两种,8分钟内展示完成。答辩及技能展示均采取100分制计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值的办法分别计算,末尾保留两位小数。教学能力测评成绩按“答辩成绩×30%+技能展示测评×70%”计算。
所有人员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均现场公布,并由参选人员签字确认。
5.审定公选结果,办理调动手续。(2019年8月12日至8月20日)
根据汇总后的综合成绩,按照各学科公开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成绩并列时,教学能力测评成绩高的优先选调。拟选调人员在泾川县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政府审定,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办理调动手续。选调的人员由县教育局按报考学科统一调配到相关校(园)任教。经本次公开选调的教师,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五、相关要求
选调工作在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成员单位派员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公开选调的教师,凡弄虚作假经查实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教师公开选调,情节严重的,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本人或参与者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调离原单位,同时追究参与作弊的单位负责人责任。
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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